从去年底到今年初,企业又到了发红包、分奖金的时候。私企如何分,因为姓私,外人无须过问,私企职工似乎也不太过问老板给各层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包多大的红包、红包是否透明。这里涉及到产权归属及产权所有者如何处置个人私有财产的问题,地球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国有企业即全民所有企业,产权姓公,不仅国企职工有权过问,全社会也有权监督。 昨天看到一个微信,既有文字,还有视频,反映一家国有公司退休职工在团拜会上询问公司主要领导人拿了多大红包,分了多少奖金。据说,副书记都拿到近百万元。公司领导支支吾吾,坚不吐露。 这些年,一些国企领导在自己的工资奖金分配上大搞“黑箱操作”,把国企当成私企,年底红包、奖金越多越不嫌多,越大越不嫌大。去年,中央规定了国企领导的工资收入标准,有些国企领导就在红包、奖金上钻制度的空子,恨不得把红包、奖金搞得比自己全年工资收入还要高很多。 应当说,国企领导如果把企业搞好了,年底分一个大点的红包,多拿一点奖金,职工可以接受,社会也并不反对,毕竟不是吃“大锅饭”的时代了,不能再回到“三个一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是国企领导拿红包、奖金有一条底线不能突破,那就是公开透明。 不是讲群众路线吗?国企领导拿多大红包、多少奖金都不让职工知道,自己决定自己拿多少,并且采取秘不示人的偷偷摸摸方式,这就完完全全地背离党的群众路线。现在,组织部门任用干部都要公示,听取民意。在领导干部拿钱的问题上,一点都不听取民意,显然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公开透明,征求民意,才能够让人民拥护,让人民放心,人民才能答应,人民才能高兴。 国企领导向职工、向社会隐瞒个人收入,包括红包、奖金收入,不仅仅背离群众路线,甚至一旦失控,有可能出现法律问题,涉嫌少数人私分国有资产。兹事体大,不可掉以轻心。即使是国企内部职工同意和知情,也存在一个社会监督全民财产合理分配的问题。法不容情,万万不能任性胡为,望国企领导三思而后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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