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餐馆,得办“餐饮服务许可证”,但对于湖北省监利县的尹先生来说,这张许可证却相当于一张“巨额罚款单”。近日,他向媒体反映称,到监利县食药品监督管理局办证得先交几千块罚款,否则不给办证。(11月6日中国广播网) 作为看客,首先要感谢监利县食药监局荣城监管所的副所长冉新红、副队长瞿祥建以及监管员艾红英,正是由于你们的“坦诚”和“直率”,才让不交钱不给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秘密”大白于天下,也让外界了解到,所谓“现场笔录”,不过是你们拿来应付上级检查的“形式”,以及作为监管部门,监利县食药监局居然还承担着罚款任务,且这个月还差几万没完成。在此,请允许我向诸位奋战在罚款第一线的同志道声:辛苦啦!再接再厉啊! 按理说,对于餐饮行业正常的执法程序应该是,餐馆先向食药监局等部门申请手续,手续齐全后,开始营业,营业中如有不合规的地方,再由监管部门通过罚款等方式要求餐馆整改乃至停业。然而在监利县,受“罚款经济”的驱动,这些程序却被完全颠倒了过来,变成了先开门营业,再去食药监局办证,而办证之前则要先交罚款。对于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副队长瞿祥建竟还振振有词,说什么:“只有营业才能发现问题”,其思维之奇葩、法律意识之淡薄,实在令人无语。 而更叫人气愤的是,面对暗访记者有关“面馆的卫生是否达标”的提问,作为监管员的艾红英给出的回答居然是:监利县绝大部分餐馆不可能百分之百达标,即便“五星级的宾馆”,也无法达标,“肯德基都被罚了1万多”。言下之意,家家都罚了,而且餐饮是四千起,罚你老兄两千已经是“特殊照顾”,你就认了吧。只是,这种“罚款公平”是经营者想要的市场公平吗?它真的能让餐饮企业变得卫生起来吗? 众所周知,罚款的目的在于督促管理,让餐饮业的经营者自觉做好卫生工作。然而在监利县,罚款却由手段变成了目的,至于餐饮企业是否卫生达标,反倒成了次要的问题。不得不说,这种“罚款换许可证”的做法,甚至比某些地方实行的“包月罚款”性质更恶劣,属于典型的强盗逻辑。 事实上,此举还并非监利县食药监局的自创,背后有着更高层级权力的授意,或者说逼迫。那么问题就来了,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门,县财政为何没有向食药监局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以至于其不得不靠罚款来“补贴家用”?同时,更应该追问的是:到底是谁定下的罚款任务,又是谁想出“罚款换许可证”这个办法的?罚款所得进了谁的腰包?这中间存在着多少违规执法和权力套现?谁又该为此负责? 诚如专家所言,依法治国首先得依法治权,不管住权力乱伸手的冲动,不将每个违法乱纪的部门和官员绳之以法,就不可能让权力乖乖待在笼子里,也无法真正激发市场的活力。更何况,当一个地方绝大部分餐馆不可能百分之百达标,即便“五星级的宾馆”也无法达标,这本身就是监管部门的耻辱。基于此,不妨好好解剖监利食药监局这个牺牲,让它为依法治国祭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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