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纳税 还是谨慎些好
2017-04-05 07:04: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刘强东再次炮轰网店及背后的小微企业。在3月31日国税总局座谈会上,刘强东发言直指小企业以自然人名义开网店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要求小企业开网店应该纳税,并建议明确具体办法和技术手段,以规范对小微企业开设网店的征税。刘强东还强调:“对于一些冒充网店的,该查的查,该抓的抓”。(3月31日《中国网》) 于电商征税,刘强东与马云之间观点相左。然而,征与不征,并非表面上那么简单。有争议并非坏事,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相关会议,本身就是听取各方意见,以便于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若不能对电商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对整个行业有一个合理的判断,秉持“多予少取“的新思维、新观念,难免会出现认知上的偏差。 电商是新实体经济,具有平台型经济的鲜明特点,与传统实体经济有着极大的差异性。在税收的缴纳上,也并不完全相同。线上与线下的双向互动,意味着对电商新实体经济的认识,不能片面化或者单向度,而必须全盘和统筹考虑,并结合平台整体生态来判断。目前,阿里巴巴经济体超过1000万卖家,2016年全年纳税238亿元,平台上的企业纳税超过2000亿元,集体贡献率不容忽视。 淘宝与京东,虽然同为电商平台,不过两者在运作模式上并不一致;京东是B2C,淘宝是C2C,简单来说京东的模式是商家对客户,淘宝是客户对客户;两者的本质区别是,阿里巴巴更像是一个一个孵化器,在“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倡导下,主要为扶持小企业和个人创业提供机会;而京东的准入门槛更高,规模更大,因而两者在征税的条件上,也不能完全等同。如果线下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都应获得税收的扶持,线上征税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差异化和精准化。 当前,实体经济经营困难,大部分企业亏损严重,小微企业纷纷关门潮不断来袭。其间固有资金紧张、融资困难等因素,也跟相对税负过高,企业盈利能力趋弱,有着直接的联系。因而,有必要用好积极财政政策空间,合理加大减税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减税降费,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减税’,本身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而且,这也有利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在绝大多数网店还处于创业初期,自身规模偏小,风险承载力还相当孱弱的背景下,多予少取,放水养活才是王道。 事实上,电商体系的复杂性,并非外界所想象那样简单。B2C商家均为公司运营行为,在线下已受到监管并履行了相应的纳税义务;C2C卖家以及众多社交平台上的微商,大多月营收在3万以下,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2013年,阿里巴巴集团曾披露,94%的淘宝卖家年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也就是月销售额小于2万元。同时,在流量至上的行业生态中,非运营产生的流水所产生的数据水分不同程度存在,若不能加以区别和处理,则会带来致命性的伤害,引发连锁性反应。若是线上网店的税负过高,“公平诉求”反倒成为对公平本身的伤害。 欲对电商征税,首先应对此新业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整个行业有一个明确的判断。电商要不要征税,各方的意见并不统一,究其原因,还在于利益诉求存在极大的差性。不可否认,对电商征税是迟早的事,不过应当采取谨慎性原则,放水养活了再谈收网,才更具有前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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