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履历“整容”者无处容身
2016-01-29 15:23: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年龄越填越小、工龄越改越早、学历越编越高、身份越造越假……近年来频发的干部履历造假事件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国家加快构建诚信社会和阳光政府的背景下,更得动真格出硬招,加大惩处力度,让履历“整容”者无处容身。 履历造假“整容”绝非小事。构建诚信社会要求政府带头讲诚信,领导干部更应成为讲诚信的模范。履历造假案件频频出现,不但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而且败坏社会风气。造假者占便宜而老实人吃亏的情况一再发生,还会形成错误的选拔用人导向,诱导更多的人加入造假的队伍。 干部履历造假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造假者当然是元凶。尽管有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一些人为了“挣面子、占位子、捞票子、图帽子”,胆大妄为,不惜采用伪造、欺骗的手段,对自己的过往进行“整容”。而出于这样那样的目的,当地相关部门乃至一把手默许、鼓励、帮助造假,形成团伙作案,责任也很大。 一些人“前仆后继”地参与履历造假,与违法违规成本过低有关。“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造假者享受了违法违规的甜头,得到的却只是批评、记过等处分,难以起到惩戒的效果。没有严惩的规定必然缺乏约束力,因此,必须严厉查处造假行为。如推行一案多查,对造假者本人以及参与、协助造假者同样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让相关责任人都付出沉重的代价。 中央组织部把整治档案造假问题列为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6项重点任务之一,各地各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加大干部档案的“清淤”“防污”,一方面完善档案管理,加强自查,另一方面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此外,还应建立诚信档案,将造假等失信行为记录在案,并纳入考核、升迁的参考标准。(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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