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下旬,中国政府网在首页挂出专题,总结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出具报告梳理上述公开信息,赞许各省各部门初次公开成果之余,也指出此次公开略嫌亮点不足,主因在部分政府及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实缺乏内容,体现在总结上就是“寥寥数语,底气不足”,或停留在“表扬与自我表扬”之上。(1月12日人民网) 各省各部门交出“信息公开成绩单”,这是“破天荒头一遭”,而且其中少有雷同,给人感觉“很用心”、“蛮拼的”,值得点赞。然而,人们在看到信息公开犹如“大姑娘上轿——第一回”很新鲜的同时,也多少感到有些意外:政府信息公开咋与“表扬和自我表扬”沾上边了呢? 政府信息公开,不外乎就是把百姓最关心的事情告诉百姓,满足百姓的知情权,用得着“表扬和自我表扬”吗?如果你的信息公开确实做得好,令百姓很满意,百姓自然会伸出大拇指不吝啬表扬的;如果你的信息公开“千呼万唤不出来”或“犹抱琵琶半遮面”,甚至以虚假信息糊弄和忽悠百姓,一旦被识破,百姓不但不买账,有时还会骂娘的。 政府信息公开重表扬,其实是官本位和政绩思维作怪——认为信息掌握在自己手里,我的信息我做主,我是官员我怕谁;认为信息公开了,工作就做好了,就有政绩了,就有向上爬的资本了,就可以与组织讨价还价了。然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政府该公开的信息必须公开,不公开或假公开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当然,政府信息公开重表扬也不奇怪。当前,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经验还不够丰富,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具体,公开的标准也还有待细化,各省各部门交出的第一份“信息公开成绩单”能做到这样,已经是很不错了,我们不可能要求“十个手指头一样长短”呢。 万事开头难。政府信息公开终于走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所以可以预见,只要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公开功能而不是宣传功能,不断细化公开的标准和内容,不断加强公开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感和责任心,政府信息公开一定能够跳出“表扬与自我表扬”的陷阱,取得百姓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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