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5日新华社报道,为切实解决干部“走读”问题,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不得把家安在其他城市。干部“走读”有啥危害,又有什么实际困难,如何规范与治理,本期围观予以关注。 支持:“走读”要算两笔账 早出晚归、周一出周五归,甚至月初出月底归……谓之“走读干部”。干部异地任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治上拉帮结派、组织上任人唯亲、经济上投桃报李,本来是好事一桩,孰料一些干部故土难离,人走家不走,自己成了“走读生”。走读不走读,本来是个人的事,奈何一旦沾上公权力,事情就变味,干部“走读”正是如此。我们不妨给“走读”干部算三笔账。 先算经济账。如果“走读”干部开私家车上下班倒也罢了,事实并非如此,“走读”干部大多数有一定级别,是公车的享受者。假如某干部住地与上班地半径为50公里,一天一个来回就是100公里,每年仅油费就上万元。如果还要司机接送,人工费、维修费、路费、桥费等杂七杂八加在一起,成本更高。更有一些“走读”干部长期住在高级宾馆豪华包房(如南京市原市委书记季建业),一年365天花费更惊人。你说这公款花得值不值? 后算腐败账。“走读”干部异地任职,在任职地,少了左邻右舍、乡亲父老的监督,少了家庭、道德方面的约束;而在住地,少了来自单位的、体制的监督,降低了法律风险。上下班距离增大、工作地与住地相对分离,空间上物理阻隔给行贿者开了方便之门,也增加了“走读”干部腐败风险,道理与“裸官”相类似。 再算作风账。“走读”干部孤身在外,寂寞难耐,邪念一生,苍蝇就会盯上有缝的蛋,想不被“赵红霞们”扳倒都难。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河北省原副省长丛福奎等腐败分子走上“财色双贪”绝路,都是从异地任职耐不住寂寞开始。 “裸官”要清理,“走读”干部潜藏问题也要重视。站在公众立场,对这类干部,要么安心住下来,要么走人,公款没有责任为他们个人的衣食住行埋单。就公共管理角度,更多精力应放在制度规范上,譬如严格禁止公车私用,相信许多“走读”干部都会掂量一下,工资是否付得起养车费。(练洪洋) ?? 反对:“走读”要顾及家人感受 反对从制度设计的初衷看,此举可以解决干部“走读”带来的一些问题,让干部安心扎根当地,融入群众,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可是,在实际操作上,却存在一些硬伤。 一是家人未必愿意放弃自己的事业去追随。领导干部不是孤家寡人,许多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家人的支持和配合。可是,让干部只能在工作地安家的规定却可能引发家庭矛盾。原因很简单,如今为了防止拉帮结派,现在的领导干部调任相对频繁,其任职地理半径也较之以往大了许多,如果让领导干部的另一半和孩子跟着其迁移,三五年就换个地方,家属很难有稳定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孩子也很难安安心心上学。不少领导干部在工作上也许是“一把手”,但家人也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不能因为配合干部不能“走读”的规定,就放弃、中断自己多年经营的事业工作辗转奔波。若因此而导致家庭纠纷,后院起火,干部又怎能安心工作? 二是,有一些现实问题仍无法解决。领导干部带着配偶和孩子到地方任职,当然不能像“走读”那样有张床就可以了,中国人的传统思维中,有房才有家,而有家才有户口,孩子才能上学,才能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如果到一处就置一房,钱从何来呢?如果捉襟见肘没钱买房,面子上不好看,说不定有的人就会乱伸手,这对于地方来说,更是祸害。(乐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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