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向中国青年报反映,重庆市的多份教师招聘简章公开限制非985、211工程院校或其他特定高校,违反了教育部有关规定。多年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屡屡出现限制非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的条件。(《中国青年报》12月2日) 虽说也有不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取消了学历类别限制,但仍有一些地方不仅非985、211工程院校或其他特定高校毕业生不要,还区分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对自考、电大、夜大、函授等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学历文凭获得者应聘行政、事业单位职位也进行限制,公开搞学历歧视。 不过,也有人宣称,取消学历差别,势必会影响考试和就业的公正性。理由是我国在教育是分层次的,文凭是分类别的,投入有很大差异,所以在考试、就业等方面,就应该把这种差别体现出来,否则莘莘学子就可能会失去追求的动力。并且认为不同学历含金量不同,非985、211工程院校或其他特定高校毕业生素质不够高,更贬低参加自学、函授以及党校的,还说担心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取消学历差异要伤害许多学子,让学历持续贬值,导致文凭批发生意随之火爆。 然而,我认为以上反对理由是站不住脚的。非985、211工程院校或其他特定高校同样是为社会培养人才,非全日制成人教育不仅满足了那些失去直接到大学深造机会的人们的教育需求,使他们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也在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素质,提升人才质量。国家既然已经承认这些学历,这些学历当然就具有与接受985、211工程院校或其他特定高校的学子们所获得学历同等的地位,理所应当给予他们平等公正的就业机会。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招聘,更不应该搞学历歧视,人为设限制造就业壁垒。如果公然强调学历差别,就是把应考应聘人员分等对待,也就等于是非对985、211工程院校或其他特定高校毕业人员的人格歧视,这有损公正,恐怕也有违法嫌疑。 学历歧视本身就很片面。谁都不否认,无论是教师、公务员,还是别的什么职业,能力或者素质本来应该比学历更重要。我想,反对行政事业单位取消学历类别限制的人大概不会否认一个事实,即便985、211工程院校或其他特定高校也有一些大学生毕业后也未必一定比其它学历的人素质高。学历与能力或素质不是同义词。 至于担心莘莘学子可能会因为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取消学历类别限制而失去追求的动力,未免有点强词夺理。难道因为多了竞争者,“莘莘学子”们的学习与追求就会降低标准?我倒以为,多了竞争者,莘莘学子们应该更清醒更发奋才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如果说非985、211工程院校或其他特定高校的教育存在各种问题,其学员素质不高,好像跟招聘无关。 我很怀疑,某些地方之所以大搞学历歧视,很可能图省心,因为应聘者少了,招聘工作量也就小了。也有另一种可能,某些单位就是拿应聘人员的学历装潢门面,可以对外吹嘘本单位人员素质高,但能不能向社会提供高素质的服务呢?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所在。尤其在招聘教师,更不该搞学历歧视,因为大多数教师都不是985、211工程院校或其他特定高校毕业的,甚至就是通过成人教育提高自身文化素质的,你叫这些教师怎么想?我还有点可能多余的担心,这种学历歧视会不会成为应聘人员的一种潜意识,而影响到他们所要教的学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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