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清剿”的岂止是“杀人蜂”?
www.fjnet.cn?2013-10-07 11:48? 陈国琴?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0月5日,陕西省安康市政府新闻办5日发布消息说,针对频发的胡蜂致人伤亡事件,当地集中摘除胡蜂巢。截至10月2日,累计摘除蜂巢7265个,目前新增胡蜂蜇伤患者从9月初的每天三四十例,降至10月4日的14例。蜇伤患者治愈率大幅提高,连续3天无死亡病例。胡蜂又名黄蜂,体大身长毒性强,人被蜇后会出现过敏反应和毒性反应,严重者可致死。近期,陕西的安康、汉中等地频发胡蜂蜇人事件,目前已累计蜇伤1640人,42人不治。(据10月6日《南方都市报》) 不可否认,“杀人蜂”的养成,确实与气候等自然状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且,胡蜂巨大的危害性也的确不可小觑。面对“杀人蜂”引发的一起起悲剧,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围剿行动无可厚非。但是,面对上千人被蜇伤,甚至数十位市民因“杀人蜂”而身亡的不幸遭遇,笔者认为,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万万不可让老天爷来“背黑锅”;该“清剿”的也绝不仅仅只是“杀人蜂”。试想,如果林业、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能够多一些主动而为的意识,能够拿出真心诚意服务百姓的情怀来开展工作,通过平时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百姓做好防范工作,并在意外情况发生之后能够及时地妥善处置,又怎会让“杀人蜂”给老百姓带来如此之大的伤害呢? 因此,无论是卫生防疫部门,还是林业管理部门,既应当在平时加强相关知识的普及与宣传,让广大公众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胡蜂”的危害。也应当利用现在发达的科学技术,通过手机短信、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防范知识的普及。对于一些地理位置相对偏远,而且获取资讯的渠道不够畅通的乡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通过进村入户等形式,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引导。既要让公众在下地作业,或者上山砍柴的过程中避受胡蜂袭击;也要让百姓明白,一旦意外遭遇侵袭,该如何展开救护。 然而,从上千名群众的痛苦遭遇来看,很显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做得远远不到位,应当受到严肃的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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