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组团贪腐”先扫除监管盲区
www.fjnet.cn?2012-12-19 08:10? 晴 川?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相关评论: 过去两年,河南许昌东城区拆迁领域60余人相继被批捕、起诉,加上数人潜逃,东城征地办全军覆没。涉案人员以拆迁之名“团购”了当地拆迁事务,贪污、受贿金额动辄数百上千万元。办案人员说“进了这个圈子,不贪就成了另类,不贪就得受排挤,不想贪也得贪”。在这场组团腐败中,负责拆迁的官员之间达成了彼此合作、互不干涉的“默契”,而被拆迁的村民和负责拆迁的官员也携起手来,一反拆迁队和钉子户斗争的常态。(12月18日《检察日报》) 组团贪腐,顺带将当事方绑上贼船,封口结盟。一旦堵住堡垒的缝隙,被攻破的概率立马骤减。我们当然要指责拆迁户的“见利失义”的变相“挺腐”,但我们更该思考:贪官何以能够轻易“组团贪腐”成功? 现如今,一些行业诸如建筑、房地产、工程招投标等越来越成为贪腐的热门领域。这些领域本该受到监管部门重点“关照”,但很多时候却存在监管盲区,以至于“逼”其成了一个封闭自由的“城堡”。当一座堡垒密不透风,乃至于反腐的拳头都无法进入,那么,上贪下腐便很容易得以粉墨登场,想干净者也难洁身自好。正是对一些特殊部门的监管缺位,为权力变现留足了空间和土壤,也无形之中给清查腐败工作增加了难度。 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并不少,但腐败分子依然敢于“前腐后继”,以至于呈现团体化状态。不怕法,说穿了还是法律的威慑作用不够强大,处罚太轻、腐败成本太低。 组团贪腐案件,可以预见反腐的长期性与复杂性。从长远看,反腐必须通过严刑峻法,并且执行严明,以此逼迫官员、民众养成守法习惯,自觉拒贪、揭贪。而在当下,恐怕还要对不同行业“用力”有所侧重,在手段上也必须有创新。譬如对于贪腐热门领域,除了对官员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更要预先将防腐反腐触角伸进去。通过里应外合,撕破“腐网”,切断贪腐链条。试想如果当初有健全的拆迁公示制度,能够接受外部监督,有强硬的检查、资产审计手段……还会有这么多贪腐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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