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是党的主人。具有强烈党的意识的党员,必定是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同党的盛衰兴亡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决定》要求“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这是新形势下对党员党的意识的新要求。
我们的共和国已经走过了60年的光辉历程。人们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从抗震救灾的伟大胜利中,从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中,从国庆60周年的大阅兵和隆重庆典中,真切地感受到国力的强大和盛世的阳光。在这样一个大好形势下,我们党为什么还要制定一个充满忧患意识的《决定》呢?细读《决定》,就会发现它有一个重要的立论基础:“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基于这样的立论,就不难理解,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我们不能满足于已有的成绩,不能沉醉于盛世的歌舞升平,必须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所以,逻辑的要求只能是——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
当然,今天提出“忧党”的问题不仅仅是“逻辑”的要求,更是现实的需要,是我们党确有堪忧之处。正如《决定》指出的那样,目前党内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一些领导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够,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屡禁不止;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软弱涣散,有的领域党组织覆盖面不广,部分党员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极端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
古今中外政权更替、政党兴衰的经验一再证明,如果我们对这些问题不警惕、不解决,任其蔓延和泛滥,必然使党走向腐朽、衰败、垮台。苏联东欧共产党不就是这样吗?前车之鉴不能忘。有此远虑,方存近忧。我国古代辩证法就通晓盛衰之变。唐朝“开元盛世”为“安史之乱”埋下祸根;“康乾盛世”也只不过是“落日的辉煌”,从中完全可以找到后来大清王朝衰败的基因;《红楼梦》中大观园里的鼎盛,不也蕴含着“三春去后诸芳尽”的悲惨结局吗?如果我们党不能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及时地“忧党”,切实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那么总有一天也会面临苏联东欧那些执政党的窘境。可见,忧党之心不可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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